专业号

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前锋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张明忠

职务: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前锋区永前大道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558201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及实施。配合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负责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验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协助监督管理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参与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俄限额和木材运输。协助管理林地,参与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实施,参与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协助做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协助监督管理逞地的开发利用。

(四)协助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协助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协助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协助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参与拟订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协助做好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区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参与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配合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递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工作。协助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配合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国有林场,指导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协助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协助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协助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指导区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协助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参与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配合逞地、颜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为区公安分局查处林业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十四)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验检疫。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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